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格尔软件格尔软件(SH:603232)2025-11-21 11: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不得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任独立董事[9]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连续任职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通知时披露[24] 审计及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