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帆生物(30139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昊帆生物昊帆生物(SZ:301393)2025-11-21 11:17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委员变动与补充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4]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4]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独立董事参会 - 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需事先审阅材料、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18] 重大事项审议 -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审议上市公司重大事项[17] 委员履职与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会议表决与方式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7] 列席与专业意见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7] 议案通报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9]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个人或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可能回避表决[21] 委员资料查阅权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