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需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等情况变化需披露[14][18]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等时[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等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1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22]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2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8]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3]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长等为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与其签署责任书[39]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