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30072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润禾材料润禾材料(SZ:300727)2025-11-21 11:02

资助对象 - 资助对象不包括持股超50%且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3]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助[4] 审议流程 - 需经财务部门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资助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协议与披露 - 应签署协议,约定金额、期限等内容,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11] - 披露资助事项应包括事项概述等内容[11]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3] 风险管控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4]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20]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违反规定将对有关人员处分等[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等,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