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1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00,227,363元人民币[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0,227,363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东出资情况 - 洲泉镇资产经营总公司以36,943,443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出资[14] - 桐乡市桐纤职工劳动保障基金管理协会以16,822,000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出资[14] - 浙江桐昆化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以26,301,214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并增加现金3,945,222元出资[14] - 陈士良以13,093,001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并增加现金1,963,950元出资[14] - 陈建荣以1,436,370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并增加现金215,460元出资[14] - 沈培兴以1,399,430元账面净资产值作价并增加现金209,910元出资[14] - 各发起人出资时间为1999年5月4日[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37]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八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4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报董事会批准[7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7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7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7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报董事会批准[7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7][7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6]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9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9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0]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0]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1]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差异化的以固定股利支付率为原则的现金分红政策[101]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5]
桐昆股份(601233)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