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601086) - 国芳集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永平)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1%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任职禁止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适合任职[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能任职[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能任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