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崧盛股份崧盛股份(SZ:301002)2025-11-20 11: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审核注册同意,首次发行236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057,695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005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4,057,695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4,057,695股[13] 股东信息 - 田年斌和王宗友持股均为809.9598万股,持股比例均为40.3970%[13] - 深圳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13.6729万股,持股比例为10.6570%[13] - 邹超洋持股82.7464万股,持股比例为4.1270%[13] - 罗根水、田达勇、凌彩萌持股均为29.5537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4740%[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起诉[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1]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51] 股东会表决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3] - 提案九和十除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指标为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项条件[84] - 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购买相关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销售相关合同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审议披露[8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08] - 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6]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20][12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制定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