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属知情人[8] 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12]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3] - 董事会及时登记报送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3]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违规处理 - 处分违规责任人2个工作日内报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21] - 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结果报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并公告[23] 职责分工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14] 信息流转 - 部门间流转内幕信息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董秘办备案[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在董秘办备案[15] 制度执行 - 各部门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执行,可制定保密制度报董秘办备案[18]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