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崧盛股份崧盛股份(SZ:301002)2025-11-20 11:1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5]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8]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需提供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20] - 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不符合规定,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公告并说明依据[21] - 召集人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2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4] - 股东会通知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及审议事项和提案[24][25]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5] 投票相关 - 利用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2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会议变更与记录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8]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表决权通过,还需特定股东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38]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4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2]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42]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份数为股份数乘应选出非独立董事人数[43]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份数为股份数乘应选出独立董事人数[43] - 董事候选人按获得投票权份数由多到少排序,票数多者当选[44]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7]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