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5 年 11 月)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因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全部章节,相关"监事"、"监事会"等表述删除或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等。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以上修 订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第五条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号鹏展汇 栋 233 1 1001;邮政 | |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