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科技(0013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多利科技多利科技(SZ:001311)2025-11-20 10:46

担保决策权限 - 董事会为他人担保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8]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且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9] - 除特定需股东会审批的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规定行使决策权,董事会审议需取得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担保管理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3]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13] - 被担保人出现重大事项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3] - 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14]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未能履约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5]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5]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18]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相关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18] - 有过错的责任人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分[18]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