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职责与程序 - 职责包括对董事会提建议、研究标准程序、遴选人选等[6] - 董事等选任需研究需求等,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9]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开会,会前七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实施细则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