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适用范围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度[2] - 不得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除控股子公司外,担保法人需有相互担保或重要业务关系且偿债与资信良好[7] 审议流程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须股东会批准[14] 特殊情况规定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并在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16]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主债务合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6] 合同签订与备案 - 经批准后,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担保合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签合同,合同7日内报财务和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8] - 担保合同应约定债权人、债务人、债务种类金额等条款[19][20] 反担保处理 - 公司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2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审核和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复核和信息披露[4]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保管担保合同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2] 风险监控 -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多方面变化,对风险预研分析并报告[22] - 发现异常担保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2]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未履约等情况,财务部门应向总裁和董事会办公室汇报[24] 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4] - 公司对外担保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内容及占净资产比例[2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26] 保密与追责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有保密义务[28]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害,应追究责任[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34]
美腾科技(688420) -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