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南京证券南京证券(SH:601990)2025-11-19 10:1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须符合相关条件,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特定处罚或批评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最多可在2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比例不符处理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处理[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免职与解除职务 - 任期届满前被免职,公司和本人2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工作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3]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申请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4] 报告与会议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5] 履职保障 - 履职时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5] - 履职受阻可反映,仍无法解决可报告[2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5] 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5]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制度生效与执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