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00234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并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柘中股份柘中股份(SZ:002346)2025-11-18 13: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2]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表述修改,“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中“股东大会”相关表述拟修改为“股东会”[4]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5]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6名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 - 公司自第六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对购买股份的人不提供资助,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 会议制度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4人等情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担保规定 - 除对控股子公司外,公司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5] 其他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