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 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