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保护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 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 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 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