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00128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瑞立科密瑞立科密(SZ:001285)2025-11-18 10:47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 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