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交易须经审议[1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交易须经审议[10]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交易须经审议[10]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于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拟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延期的还需说明延期后日期[25]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公司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但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34]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37][3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8]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9][50][5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5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41]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股东对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1]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决议通过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4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45] 规则相关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55]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55]
中公高科(603860) -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