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卡倍亿卡倍亿(SZ:300863)2025-11-18 09: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1年或完成期限到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9][1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11]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1] 资金使用与管理期限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资金支付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4] 项目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19]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1] - 公司使用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0] 其他规定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界定[16]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1] - 处罚违规董事、高管,含降薪、免职等[24]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