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30086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4] 关联交易原则 - 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3] - 定价依国家定价,无则参照市场价格,无市场价用成本加成法,都不适用则协议定价[10] 关联交易流程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登记管理[7] - 拟达成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2]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7][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特殊情况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0] - 五类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四类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2] 股权相关 -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致范围变更,以子公司财务指标计算[22] - 放弃部分权利未致范围变更但权益下降,以较高者为计算标准[22] 制度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1月18日拟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