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2,489,167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2,489,167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信息 - 冯烈认购75,603,200股,占比63.00%[20] - 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33,802,817股,占比28.17%[20] - 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认购2,816,901股,各占比2.35%[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 股东会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 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163]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15天通知[174][17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建业股份(603948)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