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明昂科(01541) - 章程
宜明昂科宜明昂科(HK:01541)2025-11-17 22:13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注册登记,2023年9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1,507,695元[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医药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1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 -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0弄15号[6] 股份情况 - 公司成立时股本为人民币356,092,695元,股份总数为356,092,695股[16] - 田文志持股70,182,990股,持股比例19.7092%[16] - 上海张科领弋升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6,780,390股,持股比例10.3289%[16]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431,507,695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变动与收购 - 公司可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22] - 公司在七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23][2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的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50]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6]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一次,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11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9]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等,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1]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任免需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44] -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47] 财务与报告 - 公司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20日内披露年度报告[15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17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