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300408)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三环集团三环集团(SZ:300408)2025-11-17 13:01

股份相关 - 2014年12月3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4600万股[8]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18] -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公司有A股和H股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3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8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3]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5]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1] - 股东会通过相关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10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1]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06] - 董事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任后2年内仍然有效[107]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10] - 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110] 财务相关 - 公司在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1]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59]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91]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进行清算[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