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8]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单笔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8] - 董事会可决定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8]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由董事会决定[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在50%以下的重大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18][2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但在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交易由董事会决定[21]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但在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交易由董事会决定[2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时,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多项限制原则[30]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6] - 董事在特定情形下应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3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7]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或公开声明[38]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需事先告知相关人员[40] - 董事会秘书应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4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自公司H股上市日起生效[42]
三环集团(3004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