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300408)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环集团三环集团(SZ:300408)2025-11-17 13:00

发行计划 - 公司拟发行境外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4] - 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H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的 10%(行使超额配售权前),董事会有权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发行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7] - 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新股,国际配售可包括美国发售及美国境外发行[6] - 发行对象为境外、香港公众、国际、合格境内机构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10] 决议有效期 - 境外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若获批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权孰晚日[14]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李钢先生处理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事项[14] - 授权办理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 24 个月,若提前获批则延长至发行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孰晚日[22][23] 议案表决 - 发行 H 股并上市等多个议案表决均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3][4][5][6][8][9][10][13][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 其他事项 - 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13][14] - 批准办理发行 H 股并挂牌上市相关申请、审批等手续[15] - 办理与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事务,包括签署协议、委任中介机构等[16] - 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过户、发布上市招股通告等相关公告[17] - 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香港联交所 A1 表格,提交相关文件及信息[18] - 代表公司作出 A1 表格中的承诺,批准向香港联交所缴付上市申请费用[18] - 批准公司在上市申请表格中向香港联交所发出若干授权[19] - 起草、修改、批准、签署公司与董事等人员的服务合同[20] - 授权有关人士办理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 - 根据要求调整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文件[21] - 办理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的股份上市流通和登记事宜[21] - 拟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29] -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公司治理制度需股东大会逐项审议[31][32][33][34][35][36][37] - 表决通过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