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2025年11月)
晶澳科技晶澳科技(SZ:002459)2025-11-17 12:31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定期报告含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H股含中期业绩公告等[8] - A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2个月,季度1个月[9] - H股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3个月[10] - H股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完成,半年度2个月[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一般可不审,季度一般无须审[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9]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需报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期限[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4]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17] - 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26] - 与关联人成交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2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时应披露[30]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披露[3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31] 报告编制与审批 - 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3]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3] - 临时报告由董秘办编制,董事长签发,董秘负责披露[33]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35] - 各部门负责人应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35] - 董秘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核后公开披露[36] 信息披露检查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67] - 独立董事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70] 资料保存 - 证券事务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77][78] 股份交易限制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情形不得买卖公司股份[58]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有时间限制及报告要求[62]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份股东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董事会应履行相关义务[64]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71]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并更正[71]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8]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