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00245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长高电新长高电新(SZ:002452)2025-11-17 12:17

对外投资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披露[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需股东会审批披露[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还需股东会审议[10] 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对外投资管理工作[11] - 财务部协助证券投资部开展投资工作,负责效益评估等[12] - 审计/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核等工作[12]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需成立投资小组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依次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获批后签订合同协议[13] - 正式合同签订前可提交常年法律顾问审查,签订后按规定制定章程,需审批的报国家有关部门[13] 投资监控与审计 - 证券投资部对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总经理监督跟踪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15] - 审计部在对外投资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对项目过程进行审计[16] 人员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和控股公司时应派出相应人员参与运营决策[18] - 派出人员每年应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接受考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资金不足、项目背离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财务核算与报告 - 公司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年末对投资全面检查[22]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2] 问题处理 - 如对外投资出现问题,证券投资部及审计部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 定义说明 - 本制度所称“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