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30019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翰宇药业翰宇药业(SZ:300199)2025-11-17 11:31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人员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办理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8] - 离职人员有忠实、保密等义务,应配合核查[9][14] 审计与追责 - 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报告结果[11] - 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公司可要求赔偿,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