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8月29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A股,9月22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0,412,47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890,412,476股,均为普通股[5][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答复[2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高违规行为可请求起诉[26] 融资与资产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70]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2]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9]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0]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申请再融资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正常情况下,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10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0]
万通发展(600246)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