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万通发展万通发展(SH:600246)2025-11-17 11: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6][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12] 通知与披露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2]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会议信息并同步披露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41]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撤销[26] - 自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26]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2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26]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