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1 / 10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 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