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佳沃食品佳沃食品(SZ:300268)2025-11-17 10: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7]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等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内容[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2]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4] - 未选、多选、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14]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14]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1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其他规定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草案,作出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月内不再审议[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17] - 现场及视频、电话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17]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方面内容且真实准确完整[1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2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