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300268)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内容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或组合[2] 业务原则 - 开展业务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4] 交易规则 - 交易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不超额度[5] 审议情形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三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运作管理,总经理具体运作,财务部统一管理[7] -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流程、评估风险、审核交易等职责[8] - 内部审计机构审查监督业务运作,负责人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9]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9] 操作流程 - 业务内部操作流程包括预测、审批、制订方案、签署合约等步骤[10] 风险处理 - 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17] - 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情况[17] 档案管理 - 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7]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10年,原始档案保管期限15年[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如与后续法规不一致以法规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