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0022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不论数额大小需报告[8]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9] - 单次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亏损或损失需报告[10] - 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债务等情况需报告[10] - 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需报告[10] 重大信息界定 - 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一个月内变动幅度达50%以上属重大信息[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属重大信息[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重大信息[12] 报告流程与制度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15] - 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1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方可报送[18] 责任与培训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废止[22] 交易累计计算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报告标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