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0023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报告义务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报告义务人[7]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应向公司证券部报告[15] - 报告义务人负责向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17] 报告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诉讼涉及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超三个月需报告[13]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交付或过户期限三月未完成需报告[19] 重大信息范围 - 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属重大信息[8] - 公司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交易事项属重大信息[8] -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重大信息[9] - 公司诉讼和仲裁事项属重大信息[10] 报告程序与职责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传递程序[19] - 联络人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送交资料[20][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公众信息披露[17] 保密与责任 - 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有保密义务[23] - 未按规定报告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3] 时间与生效 - “第一时间”指获知信息当天不超24时[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