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宝鹰股份宝鹰股份(SZ:002047)2025-11-14 12:1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4]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10年[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期为1年[16]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7] - 公司每年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 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条件[5]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能充分了解其胜任能力的方式[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 - 公司有权在聘任期内终止与存在特定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约定[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调查和评价双方执业质量并形成意见[23]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时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