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5] 交易审议标准 - 日常经营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董事会批准[8] 捐赠审议标准 - 一年内累计对外捐赠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超3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1] - 董事会表决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19]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1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22] - 出席会议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视为同意[2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决议落实与规则生效 - 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相关方面落实,董事长检查,董事会秘书督办[2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7]
国创高新(0023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