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0023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管人选提案[10] 会议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记录保存 - 证券部门保存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候选人建议 - 选举董事和聘任总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