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9项治理制度,部分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4][3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16,325,201股,全部为普通股[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特定股东买卖收益归公司[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9]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部分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有不同反馈和通知流程[10][11][1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21]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且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27] - 股东会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2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和公告要求[29]
国创高新(002377)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