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45.8万元,普通股总数和股份总数均为6245.8万股,每股面值1元[6][16][17][15]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注销;用于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50年[6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7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78]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特定犯罪或担任相关职务有责任未逾规定年限不能担任公司董事[8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7]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董事长至少提前2日通知[99]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0]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50年[104]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3]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办法及章程修订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4]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8] - 公司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5000万元、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13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0][15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16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78]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69]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公司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69][170]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75]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75]
博通股份(600455) - 博通股份公司章程(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