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版)
会稽山会稽山(SH:601579)2025-11-14 10:1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处理 - 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并披露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情况[10] - 超投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并披露[1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2]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或5%,免程序[13]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实施置换;支付困难时,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3]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可再开展[14]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公告[14] 补充流动资金 -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5] 资金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董事会半年全面核查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25] 审计要求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资金使用决策 - 使用超募资金,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5] - 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