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5,7,10] - 控股股东等持股每增减1%、5%需当日主动报告[10]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指标超10%需报告[14]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及内部报告分析判断[6] - 证券投资部门是信息披露执行及归口管理部门[6] - 总经理等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6] 联络人指定 - 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指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联络人[8] 保密义务 - 报告义务人未公开披露信息前负有保密义务[7] 重大事项范围 -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议等[9,10] 特定情形报告 - 控股股东等发生特定情形需当日主动报告[10] 捐赠与交易报批 - 对外捐赠超净资产0.5%需报批[17,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报批[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需报告报批[22] 其他重大情况报告 - 重大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报告[2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总资产10%需报告[25,26]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报告[26] - 部分董事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26]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6] 关联人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的为关联人[20] - 持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需报送关联人名单[22]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超净资产10%需披露[27] 业绩报告 - 业绩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报告[32] - 扣非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需报告[32]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净利润10%需报告[32]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总资产10%需报告[32]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报告[31] - 控股股东等买卖股票需提前三日通知董秘[31] 报送时间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材料[36] 台账复核 - 各业务部门、子公司应每半年、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复核案件台账[28] 差异报告 - 业绩预计报告后差异较大需及时报告[32]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上报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8] - 信息披露违规由报告义务人员担责[38]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分相关人员[38] 信息保管 -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整理保管重大信息[39]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按规定进行,人员不得擅自披露[39]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1] - 与法规冲突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并修订[41]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1]
会稽山(601579) -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