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0]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两年[11] 解聘与辞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3]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应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4]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选聘时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责任[18] - 提供资料时加强对涉密敏感信息管控[18] 监督与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6]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妥善归档保存至少十年[19] 制度相关 - 按有关规定办理未尽事宜[21][22]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及修改[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