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浦迈(688293) - 奥浦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奥浦迈奥浦迈(SH:688293)2025-11-14 09:15

股份与股本 - 2025年10月16日完成271,4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2] - 归属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至113,820,154股[2] - 归属登记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3,548,754元增至113,820,154元[2] 制度与章程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22项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 《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章节及“监事”表述[10]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5]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16] 担保与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0][2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股东大会与决议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26][2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特别决议同[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董事任职与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2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2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8]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2]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34]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39][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44]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4]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5] - 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5][4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