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费用与人员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更换与续聘 - 出现八种情形时公司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13]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等审议批准后续聘[13]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选聘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7]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更换时需披露相关情况[14]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时应报告董事会[17]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