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3003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9]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事项[11] - 出现细则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