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晖创新(30031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博晖创新博晖创新(SZ:300318)2025-11-13 10:4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董事会人数不变,拟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内容[10]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二条将营业执照号表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 - 修订后《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辞任法定代表人相关事宜及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期限[10] - 修订后《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及追偿规定[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816,900,495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7]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41]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5]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46]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1]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52][55] - 公司董事会每年根据盈利等情况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3]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9]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9]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解散公司[6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61]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61]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