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宁波远洋宁波远洋(SH:601022)2025-11-13 10:16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8] - 特定情况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二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书面认可[11] 会议出席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不超两名[13]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有效[16] 会议决议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6]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16] - 非现场以多种方式计算出席人数[17]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表决[22] - 过半数与会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应暂缓表决[2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十年[25] 董事长设置 - 设董事长一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7] 表决意向 - 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不选或离场视为弃权[19][20] 计票监票 - 计票和监票至少两名董事[23] 意见处理 - 董事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必要时报告或声明[23] - 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完全同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