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权,投票表决权总数为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3] - 多轮选举时,根据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5]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之积,且只能投向候选人[5] - 选举非独立董事同理[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9] - 中选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9]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1]